15261353638
当前位置:连云港便民网  -  本地文章  -  本地资讯

市区驾考科目三 练车只能在这5个路段

2019/3/9 16:36:40

评论:0

浏览量:909

昨日,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,从3月10日起,驾考科目三市区(赣榆区除外)学车路线限定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5个路段,再在其他路段练车的当心受罚。

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的《关于指定学习驾驶训练路线的通告》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20条第二款和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指定位于市开发区的5个路段,作为市区(赣榆区除外)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习驾驶训练路线。分别为:金桥路的开泰路口(含)至池月路口(含)段,池月路的金桥路口(含)至大浦路口(含)段,大浦路的池月路口(含)至开泰路口(含)段,开泰路的金桥路口(含)至云桥路口(含)段,云桥路的开泰路口(含)至东方大道路口段。

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刘岩介绍,自2018年4月份驾考科目三开始实施“电子考”,考试地点搬至市开发区邻里考试中心。许多驾校学员为熟悉路考的路况,将练车地点设在考试中心周边道路上。“为更好地服务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工作,保证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交警部门决定对练车路段进行限定、规范。除上述5个路段,市区其他道路均不得从事道路驾驶技能培训活动(赣榆区除外)。”刘岩表示,如有违反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
评论 
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!
发布评论:
评论内容:
验证码:
点击更换图片
看不清?换一张
15261353638
  • Q Q: 1251692909
  • 微信: glnhb2021
微信公众号
微信小程序
Copyright © 2025 “连云港便民网”版权所有 | 网站备案:皖ICP备2021004490号-3 | 皖公网安备 34020102000742号
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:X20213402000020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:皖B2-20210347
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,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,交易风险自负!
网站内容、图片、文字等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,举报信息、删除信息联系客服 152-6135-3638或1962589411#qq.com(#换@)